本人开轿车与带人的电瓶车相撞,导致轻伤住院(两人各15天住院治疗),交警责任划分为我是主责,如今我和保险公司均被收到法院传票,要求赔偿两人住院费、误工费、财产损失费共计80000元整,我应如何应对

2019-09-05 13: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您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对于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为您维护权益。

2019-09-05 13:00: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001今日律师解答 44292

相关推荐
医院更名和换法人后原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1回答
买房找了中介交了钱可以退吗 1回答
电动车撞行人 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交警判共同责任 怎样陪 1回答
当兵买房有什么优惠吗? 1回答
我家装电,电工找来了打线槽的,我和打线槽的讲好价格后,电工打电话通知我明天打线槽,第二天刚打一会儿,打线槽的被切割机割伤,抡救无效死了,问这种我房主有多大责任? 1回答
二次起诉判离了,多久可以领结婚证 1回答
成都公司跨区域搬迁赔偿标准 1回答
拆迁协议签了一套房还可以再改两套吗 1回答
工地农民工一个月上多少天合法 1回答
家族式群打一人导致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1回答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1回答
网络借贷扣除风险管理费合法吗 1回答
刑事案件鉴定人必须是几个人 1回答
他人借我钱不还,他是户主,法院能执行他家的拆迁款吗 1回答
军人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