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一位老医生所托,帮她咨询咨询。 她的诊所小区自2016年十月份就开始在搞改造工程,2017年8月份被拆除。诊所是97年她自己出钱建起来,每月向房产公司缴纳一定的租金。用至2015年因房屋破旧又重新自己花4万修缮。拆除后,房产公司在该小区另一栋分了一个两房一厅,房租比原来的贵些。医生现在的想法是,分给的房子租金我会按时缴纳,但15年自己花4万快钱修缮的房子,拆了没有得到一点赔偿。负责此次工程改造、拆除的是柳州的一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某某律师:如果收到,看到,希望可以回个电话!
2018-01-04 16:02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