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在华为一家体验店工作,工作前后就一个星期左右,18号那天我上早班交接班打过卡,在店里等一个顾客,值下午班的人员也在店内,我与顾客交谈时,丢失一台手机,店内毫无监控系统,所以责任公司让我与下午班人员承担,第二天我去了公司与人事部经理交谈此事,他当时给我说我上的几天工资就扣除了,也有公司的责任剩下公司来承担,从交谈完我就给他说我辞职,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与2017年9月30号今天突然我收到短信说公司要让我偿还剩下手机的债务,如果不还会起诉我,我想问店内没有任何监控,现在它们公司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如果起诉我能成立吗?
2021-04-2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