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某高利,借了2万,还了5个月,就因为有一次逾期9天,叫我全部还,全部还就全部还,我叫他给我算,一算下来还要还 2万6,什么拖车费5000,利息4000.什么乱七八糟的费用,合同上写的催收费5000,但是从逾期开始没打过一个電話,到了第10天早上1点30给我发消息,打了一个電話,我睡着了,第二天起来发现车不见了,这样做无法无天吗?如果那样,我车里几十万现金找不到了,是不是可以控告他?
2021-06-28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