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的时间,因为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结婚前男方有个车,动迁的房子名头不是男方的。结婚时男方家给女方5万元彩礼钱。一年的生活女方为男方打掉一个孩子。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还向女方要两万元彩礼钱。女方不想给,能否提出向男方索要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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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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