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得老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两个人举办了结婚酒席,他现在在外面欠了很多钱,而且我也知道,但是我阻拦了并没有什么用,他今年从租赁公司租了几辆汽车,然后去小额贷款公司做了抵押,由于没有偿还能力,现在被告了,其中有一辆车我是担保人,还有一辆车,当时他没有银行卡,所以放款人把钱打到我的卡里,所以借条上我是借款人,他是担保人,放款成功后,他又把所有的钱转到了他自己的支付宝上,像这种情况以上的两辆车需要我还钱吗?我也会犯罪吗?
2017-11-19 16: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