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正在纠纷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离婚去年12.份认识一个保康的男人,我为他花了上万块钱,与今年五月他回来就住我家,看了一家服装店花了十几万,当时因为没钱我帮他借了两万,现在他闹的日子没法过,钱他说不给,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们没有结婚证,借钱没他没写欠条,我在店里已上4个多月的班了,所有一块钱都是有他管着,麻烦您指点我一下,谢谢!
2021-04-19 11:14没有登记结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