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六个月了,我是女方,当老公公的因为跟自己儿子吵架我说了一句就打了我(先扇了我一巴掌,之后拿棍子打了我的腿),自己爸妈去找他说理还觉得没有一点错,精神上身体上受到极大的伤害,想结束这段关系,男方给了10万彩礼,然后当天又借给男方7万块钱做生意,家里分期买了辆车,首付8万块钱是我家里给付的,如果起诉的话,我能把钱要回来吗?下图这是打我的凭证
2021-06-07 11:14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