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二十岁,未婚先孕,男方没达到结婚年龄,所以扯不了证,只订了婚,现生有一子,已经一个月了,现因房子跟男方在闹矛盾,请问我有权利让男方买房子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如果跟男方分开,退婚,我需要退还订婚的彩礼钱吗?
回答数:564
没有权利,只能是协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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