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无配偶、无子女,有80多的病重老父亲,还有三个姐妹。03年舅舅买了一套房屋,是通过舅舅的叔叔(已过世)跟二姐夫购买的,当时屋主只是给予一个土地使用证,名字是前屋主的,前屋主可能已过世,但前屋主有子女。目前房子面临拆迁会有拆迁款,如何保障舅舅的合法权益,舅舅前几年又得了精神病目前在精神病院,二姨夫跟二姨这期间把我妈帮外公跟舅舅申请的低保跟补贴都私自侵吞。舅舅目前病情有好转,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代理人?我妈能申请吗?即使是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过户到舅舅本人名下?村委会说土地使用证不用过户也可以办理拆迁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妈是大姐早年丧母,一直为弟弟妹妹外公操劳,现因两妹要刮分舅舅私有财产而伤心
2018-01-02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