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六十周岁,男,我和我爱人有一楼房,在我的名下,爱人一年前去世了,我想用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十三岁的孙女,可以公证,这样做可以吗,如果我再婚,遗嘱有法律效率吗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以遗嘱方式处分您的房产。如果您和孙女之间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则您可以直接指定孙女为该房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关于再婚的问题,遗嘱是个人财产的体现,因此在再婚后,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建议您与您的家人一起考虑并讨论此问题,确保所有人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