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超市做促销员,厂家那边说过年不给辞职 ,可一开始做这个的时候说做了6个月就可以提前一个月说辞职,我多做了6个月了,还提前一个月说辞职,他们不给过年辞职,我跟那厂家没有签劳动合同法,我能告他吗?
2018-01-09 20:10您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