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四川,她重庆,和她谈恋爱她家说我没房,在家人安排下她和别人结婚之后又偷跑来找我我们第二次在一起了,然后我们结婚但没拿证,因她的户口在前夫家,然后今年买房她爸一共还借六万给我们说有了在还不着急,房产证写我一个人名字,现在房子还没下来,可她现在第二次和我分手,这次分手原因是这两年一直没怀上小孩,以前说不要小孩没关系,可现在人又变了,我想肯定是有喜欢的人了,因为我们分开两地,现在她提到房子归我,叫我写六万的欠条给她,她两次捉弄我感情,死的心都有,房子和她爸的钱我不给可以吗?违法吗?
2025-04-02 21: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婚姻关系破裂。您和对方在最近的交往中出现了矛盾,导致双方分道扬镳。这种情况下,提出要求对方归还六万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房产归属争议。由于女方的户口在前夫家中,且男方和女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并共同购买了房屋,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属于男方所有。 债务偿还问题。如果女方认为自己已经还款或有其他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情感纠纷。双方之间的感情纠葛是导致分手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您认为这段感情无法继续,建议尽早结束彼此的关系。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任何法律行动都可能带来额外的成本和风险。最终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应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评估和对未来后果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