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拆迁户还建户,我与私人开发商于2014年12月17日签订的旧房改造还建安置合同,并经我们当地的公证处公证。房屋于2015年开始修建至今房屋已修建完毕,三年了但还一直未交房给我。按照我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是2106年6月就该交房,现如今已拖了一年多的时间了至今未交房。 问题1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故意拖延时间,超过交房时间的违约金及我在外租房子2倍的房租费。开发商一直不理不赔偿。 问题2根据合同约定修建房屋的设计图纸也未给我看协商,经我同意。而造成现修建的房屋已成定局,楼上住房及一楼门市房的设计建筑面积还不够我们合同中签定的建筑面积。 如何保障我们被拆迁户,望各位专业律师老师指点。
2021-05-0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