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五年了,我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时两个孩子都归对方抚养,但那时候女儿才三岁,我实在舍不得丢下女儿,就把女儿带在身边自己抚养,当时女儿爸爸跟我签协议说每月给300元抚养费,可直到2015年我把女儿送回到他那里他也没给过一分钱的学费和生活费,因为考虑到女儿就要上小学了,我还花钱帮女儿办了户口。现在女儿爸爸好像吃了官司,女儿后妈打电话给我不想带女儿了,我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班,这里没有本地户口读书非常难,但是女儿放在她后妈那里我也不放心,如果我要带回女儿,我想要回抚养权和之前的抚养费,我该怎么要呢?
2021-05-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