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10月份协议离婚,两个女儿都是我自己抚养,离婚后三年多孩子父亲抚养费没给一分,后经过南京法律援助,才使得孩子父亲每个月给1200的抚养费,这中间一直就是一拖再拖,这个月的到下个月才给,去年12月到今年6月中间也没给,我能不能一次性让他把孩子抚养费给清,还能否在去找法律援助?
2024-07-25 22:0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是父母共同的责任。如果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那么您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全部的抚养费用。 至于一次性支付所有抚养费的要求,这取决于您与对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抚养费用支付标准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