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4年我和丈夫假离婚:为以我个人名义买房子,我和丈夫的离婚协议里约定一个孩子跟着我,丈夫承担抚养费每月15000,一套房子及其他财产归丈夫。 协议离婚后,还是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到现在。属于我名下的房 子的首付款等前期款项中有部分是前夫筹借的。余下的贷款都由我的银行账户里扣除。 前夫近两年隔三差五在外通宵不回家,声称在打麻将。屡禁不止。我提出让其搬出去,对方不同意。 我想确认,如果起诉要求前夫搬出去,1.针对属于我名下 的房子,我需要退还首付期间的房款吗?退还多少?2.我和前夫离婚前生育2个孩子,在离婚协议中只约定了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现还能追加另一个孩子的吗
2021-06-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