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票的父亲和哥哥欠债,现在以男票的名义从银行借款,百分40他哥用,百分60他爸用,他爸和他哥自己还。那么如果跟他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和父母一起住)
2024-08-30 23:1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履行法定抚养、教育、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该规定也明确指出,“前款规定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债务是由男方父亲和哥哥共同承担的,并且其中一方是用于个人消费,另一方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因此这些债务并不直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同意接受这些债务并将其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中,那么这些债务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最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男方父亲和哥哥有能力和意愿偿还这部分债务,而女方愿意与男方离婚,则可能会导致这些债务成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金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能力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