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我现在离婚五年了,当时离婚有套分期付款购买的房子,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女方自愿放弃分割财产,这个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共同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也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们之前口头协议把房子留给唯一的女儿,现在男方再婚,育有一子,想把这个房子卖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他卖房过户需要我签字吗?如果我不签字,他能过户吗?
2025-07-06 19:10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这个问题,我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意愿和想法。如果他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该房产,并且愿意继续共同居住或共同管理该房产,那么您可以考虑接受他的意见并同意将房产留在双方共同名下。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希望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文件都是合法有效的,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离婚协议书、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以便于日后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