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离婚我在河南,老公家在东北,如果离婚可不可以在河南离婚,,|当时登记在东北,我的户口没迁走,,还在河南,,|孩子户口上他们那里,,|如果离婚双方同意孩子给女方,,是不是当时就可以转过来
2025-04-26 12:56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等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关于户籍迁移的问题,一般而言,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孩子已满18周岁或者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等情况,您和您的丈夫都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一方居住地。具体操作时需要了解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以便顺利实现迁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律师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