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后我俩共同挣钱买的房,当时为了不耽误生意,没回家,就让公公权全代理的,房子也写的公公的名字,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能分到房子的一半吗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并且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即使另一方未参与购房决策或出资,也可以主张对该房产享有部分所有权。但是,具体份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协议来确定。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享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房屋买卖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