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个人手中买的抵账房,我只跟开发商签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今去找开发商要房款收据,开发商说在拿原顶账房人收据来换,我没此收据,后开发商也给我开了我名字的收据,但让我写了:收到退房房款,多少金额的收据才给的我。我已经写了并交了。请问是否合理,不合理我应怎么办。开发商以没收到我款而是收到原顶账人款为由,让我写此收据。
1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填写了相应的收据,并且已将款项支付给开发商。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认为您未支付原顶账人的款项,则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据来支持您的说法。您可以尝试联系原顶账人,询问他们是否有向开发商支付款项的情况,并要求他们出具相应的收据。如果您仍然无法获得所需的信息,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