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是高利贷吗?逾期费用合理吗?
2025-03-25 04:43《民法典》第240条。“出租人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与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限。但是,不得超过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期间。”该法第232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经承租人同意出售的,出租人应当将出售所得价款提存,交付承租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您提到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可以视为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或有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