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网络借款中,原本是借款2000元,但是只给我借了1450元,收取了利息550元,期限是一周。然后我续期一周费用是500元,最后给了6周,费用是3000元,也就是说他收回本金2000元了,利息也收回了1000块,还说让我继续还款本金2000元,这样合法吗?
2017-12-31 09:16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