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这里咨询过离婚案件,我姐和我姐夫从09年起诉离婚,前两次都没判离,上个月十号又开庭了,现在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迟迟没有判下,以前法院建议我们如果孩子黑我姐夫的话,我们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再另外给我姐夫一万块,可是前几天法院的人去他家找我姐夫, 我姐夫他爸爸说他不在家,去外地了,打他电话也不接,然后法院告诉我们说没有我姐夫签字不能判离婚,然后法院叫我们把小孩带着,再给我姐夫六万块钱,我们没同意,然后今天我爸去找我们请那个律师,他告诉我们说这次婚肯定能离得掉,叫我姐也把孩子带着,也给我姐夫六万姐夫,等孩子成年之后以孩子的名义去告他不给抚养费,我想请问这样行的通吗,法院说的我姐夫不签字就不能判离婚是真的吗,谢谢?
2021-06-0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