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老公,认识他的时候身无分文。他做第一个工地,是我娘家亲戚借钱给他的,到现在还没有还清。还差8万。(其中有三万,是他被人杀了,需马上住院动手术,我父亲向我叔叔借了两万,一个星期后,我又住院动手术,又向叔叔借了一万。)去年他又做了一个工地,但是我已经回老家生孩子,他在外面借了多少钱,用于做什么不地而知。我的意思是,他在外面借的钱,我是不是要同他一起还??
回答数:713
如果您不能证明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需要共同偿还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67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99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