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档口从2014年8月份到2017年8月15日是租给别人经营的。年8月16日我们收回在档口发现一封今年3月25日寄来的法院传票让我7月12日应诉。但我的租客代签了这封文件没通知我又私自拆了这文件。他们这样做直导致我失去应诉机会!这个责任他们是不是要付,我可以起诉他们吗?他们15号搬的档口,16号我老公和装修的看发现的!问他们老板是怎么回事!说是小妹以为是贴标,快递上明明写着人民法院,又说不认识我,所以他们拆了!她家老板娘说15号搬档口时没有拆,放在柜子上,这是三月份的东西啊!他老板又说当时签收小妹走了,可8月10号一份文件也是这个女生签的。顺风都有记录,我有查!
2021-05-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