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前夫离婚有三年了,之前是在民证局离的,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费,现在联系也没有了,而我现在也找到一个真心对我们的人了,我想把小孩的姓氏改和我同姓,因为她还小,她随我姓别人也不会用异样眼光看她,这有助于她的成长,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2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与前夫协商。尝试通过法院或调解机构与前夫沟通,重新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协议中明确孩子姓名变更的权利,如果前夫拒绝,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 联系新的伴侣。如果您找到了一个真心对您好的人,并且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请直接告诉他您的想法,寻求他的支持和协助。如果他同意,您可以将孩子的姓名更改为您的姓氏。 法律途径。即使您无法与前夫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家庭教育和支持。最重要的是要给孩子足够的爱和支持,让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安全感。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选择,让他有机会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