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时怎样操作才不会有纠纷

2021-01-26 19:2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是要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购买; 二是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有明确限制的; 三是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特别授权; 四是相关费用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交易风险,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对拆迁安置房屋共有的情况,一般人很难确定全部权利人,建议购买前,准确了解出售房屋的权利信息,按现行市场交易及管理需要,应明确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只有明确权利主体,才能在签订协议中,不因遗漏权利主体或权利主体不知情,而影响合同效力。 二、拆迁安置协议不能做抵押公证 问:城市拆迁安置房产长期未办理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是否可以做抵押公证? 答:抵押标的物必须现实存在,产权关系明晰,抵押人对其应拥有完整的产权。拆迁安置房因长期未办理产权证,产权关系处于待定状态,不符合《物权法》第180条、第184条规定的可用于抵押财产的状态。拆迁安置协议不是产权证书,起不到房屋产权证和证明力作用,并且安置协议尚在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并未最终固定,不能以协议作为抵押对象。另外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也不会同意以安置协议办理抵押登记,起不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所以此等行为应禁止。

2021-01-26 19:25:3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784今日律师解答 52125

相关推荐
都是直行道,我在右侧车道,左侧半挂车头撞了我的左侧后保险杠谁的责任 1回答
车出险把电动车人伤了,理赔完要求车主赔未报销部分 1回答
打胎要赔偿多少营养费 1回答
工伤赔偿第一次赔偿完了,第二次赔偿我可以更换银行卡吗? 1回答
再婚期间男方子女出事赔钱女方有义务承担吗 1回答
15岁犯罪到18岁可以起诉吗 1回答
寒假工有劳动保护么? 1回答
车辆不过户转让协议是什么意思 1回答
没签劳动合同,发工资少了8千怎么办 1回答
24小时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1回答
由于煤矿自己修的桥,导致工人骑车掉入身亡,这能认定工伤吗 1回答
我想了解一下孩子卖手机卡犯错误了能判刑吗 1回答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分割证,不让交易,物业不给办怎么办? 1回答
婆婆车祸去世赔偿了五十万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还能分割多少赔偿款 1回答
交警拦摩托车我直接强行跑了会怎么样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