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短信说起诉我了,11月23号下午3点开庭,我没收到法院的传票和电话通知,那个人还一直给我亲戚朋友打电话,发垃圾短信,还说下午3点把钱还了就不开庭了,法院具体位置也不知道,就发了个重庆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他是不是真的起诉我了,还是如果开庭不去会被警察抓,还要做几年牢,欠了1200现在要我还1600多,到账才1080,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7-11-23 14:43按照实际的借款金额计算,但是您本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