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毕业去了一家培训机构实习,签了就业协议,但是我现在不想在他那干了想回去备考专升本,那家培训机构的老板就要我把已经盖好章就业协议一定从学校拿出来给他寄过去作废,我还有一个月的工资在他那,否则就不给我工资,但我学校已经说了协议作废,但是就业协议书拿不回来了。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么维权
2017-12-28 12: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