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老板跟这甲方干赔了。工人工资怎么办

2020-12-11 15: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可以保留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

2020-12-11 15:14:4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969今日律师解答 43967

相关推荐
故意伤害至一死亡湖北省高院支持死亡赔偿金吗 1回答
怀孕了男朋友不给钱打怎么办 1回答
我朋友,那个女生真的超级委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在读大三学生,J姓开头,两个字,让那个女生意外HY,男生没有承担责任,女生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事情,因为这个摘除了ZG,发生了很多事情,男生不为所动,女生因为这些事情造成的后果ZS,男生及他的家长,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把女生拉黑了,跑了。 1回答
360借条是正规的吗? 1回答
夫妻离婚,女方有明显过错,法院判决经济赔偿,而女方无经济来源,其女方父母是否 1回答
房东与房客有纠纷,房客转租是不是合同无效 1回答
退货合同怎么写样本。 1回答
工人在出租房死亡,法医鉴定猝死,工厂应该怎么陪 1回答
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1回答
套路贷虚假诉讼判刑几年 1回答
网络诈骗,找到对面联系人,钱交给他们当地公安局,我怎么才能拿到钱?金额不大,800 1回答
民宿床单弄上血要赔吗 1回答
尊敬的领导:我叫虎旭山,男,回族,1976年4月27日出生,原中国人民解放军68312部队退役军人,现在宁夏泾源县水务局工作,住泾源县绿洲豪庭住宅小区2号楼1单元601室,身份证号:642127197604270019,联系电话:13709545213。我妻子雒永兰(曾用名:雒晓兰)女,回族,1984年10月17日出身,现在泾源县教育体育局香水学区下桥小学编外教师。我实名举报泾源县教育局在2017年泾源县特岗教师招聘中将符合条件的雒永兰名额被不符合条件的马翠萍挤占。在11月26日接到政府网固原地区答复,答复与事实不符再次举报,相关事实如下:1、2018年9月1日我将马翠萍、马秀芳工资造假反映给 1回答
和他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他人指头骨折,责任该如何画分 1回答
校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