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婆刚结婚,但是现在刚知道婚前,她爸用她身份证从银行贷款30万,她自己签的字。她爸把贷款花完了,现在她跟她爸都无能力偿还之前的银行贷款,现在我们结婚了,我有义务偿还她之前的银行贷款吗?法院或者银行有权利冻结我个人银行卡里的所有存款吗?
2025-04-11 21:4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而建立的,因此在结婚之前发生的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与您的妻子已经结婚,并且没有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那么您无需承担该笔债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能有权采取措施来追讨这笔欠款。如果您的妻子无法偿还债务,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如申请强制执行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权冻结您的账户,但只有在您未能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做。 总之,虽然您不需要直接支付这笔债务,但银行有权采取措施来追回款项。建议您和您的妻子尽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