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班时,脚被铁水烫伤了,当时没当回事,又上了两天班,结果化脓感染了,后来我就休息了,在家休息二十多天了,伤口还没愈合呢,自己买的药,找到车间主任,主任说每天只给我30元补助,医药费不到一百块钱,说给我报了,工资也不发了,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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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案件事实,这是不合理的,建议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您满意这个回复,可以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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