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租房,合同为一年。今天试压漏水把楼下新装修的屋顶泡了。没注意到试压通知所以家中并未留人。请朋友过去帮忙过去看看,说是管道老化导致的漏水。楼下让我进行赔偿,大概五六千左右。物业说有通知家里没有人所以这个责任他们不管?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划分怎么样?物业和房东是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7-11-05 12:57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 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