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后,他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拆迁了,他父亲很早就去逝了,两个哥哥在拆迁的时候也签字放弃继承权了,签定的拆迁协议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子到19年底才能拿到,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这套拆迁房子有我多少?
2018-01-06 08:46需要看拆迁政策,看拆迁政策是否有属于您的份额,建议协商处理。对于婚后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助款、拆迁安置房,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农村房屋,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房屋所有人一方享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