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过婚的,就在去年认识了现在的老公,然后回老家办了酒,拿了彩礼钱8万元整,但证还没办,因两人之前没互相了解清楚对方,造成了现在的许多纠纷,所以想分开,从怀孕到现在我就为了这彩礼钱不敢离开才生下了一女,过到了现在,现在还没满月,我想把女儿带走,请问我有权力吗?他会不会告我?因为在之前我两商量过让我给他两万元,肚里孩子有女方自行解决,他同意了还签了字,就怕他找麻烦才没敢离开过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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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离婚,但是您不能不孩子带走,这样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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