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和男朋友都是离异的,我们婚前买房子,我出了大部分,他出了小部分,房贷我贷款,说以后留给我儿子,不用写他名字,最后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现在他不想结婚,要起诉我,除了当初首付他那部分是从他银行卡刷卡付款的,其余的包括房贷都是我银行卡刷卡付款,我一人交款,请问我应该怎么保护我自己财务不受损失?2.婚前我帮他和前妻的商铺交余款,从我银行卡转账到他的卡,请问他在没有给我打欠条的情况算不算我赠予?同理问1的他那部分房首付没有欠条的情况算不算他赠予?3.恋爱期间,他承诺的工资给家庭补贴家用的钱算不算他赠予?他要是讨回的话如何处理?我日常开销花的钱如何处理?
2017-03-02 05:28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