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6岁跟我老公到现在,23岁,女儿马上6岁,现在我们双方正在闹离婚,我是净生出户,什么也没有,离婚协议现在跟女方提出女儿花费一万以上由我们双方各支付50%,因我在在没有经济能力同意这一条,请问一下女方这边可以不同意这一条吗?
2017-02-05 00:57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