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经过面试,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在北京
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16年5
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聘用岗位行政文员
2、双方约定工资为5500元。
3、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定为每月4000元。
4、乙方试用期间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不享受甲
方各项福利待遇。
5、乙方试用期间,病假超过5天,甲方可以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试用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接受甲方工作管理。
7、试用期期间,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10
天通知对方,并交接手中所有工作。凭部门经理签
名单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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