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家具厂工作好几年,现在和别人合伙开了个沙发厂,大股是个女人40岁,还有一个是他表弟,我们三个股,他们有店面,这女的家里开着家具厂30个人,他公公婆婆开了20多年了,现在我们合伙开了沙发厂,前期投入20万,这女的是大股,我小股,百分之三十,因为我是技术。他们给我股管理股百分之十,也就是说我共有百分之40的股,他们做采购,销售,财务都抓了,公司赚的钱给公司账面只留20000,其他的留在他门投资的一个店面上,那个店面和我没有关系,不让我投资别的东西,我家里人也不能做销售,不能做电商,说影响价格。如果一旦我投资别的净身出户。这样的合理不合理。
2024-07-27 09:02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但总体上来看,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股份分配、财务管理以及商业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首先,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权益,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您作为股份占比最大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其次,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与合伙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详细了解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等方面的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对于处理类似问题也有助于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