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给拿的钱帮助买房,现离婚一方父母要求要回自己的赠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行为。 因此,在离婚时,如果该房产已经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另一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产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那么该房产应该被视为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这笔款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