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岁我们离了婚,今年十六岁了,他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我还能争取吗?
12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然而,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 如果您的儿子确实需要您的帮助,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您的儿子的具体需求。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 分析您目前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否有能力承担这笔费用?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心理咨询师或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同时,建议您在与孩子沟通时,尽量以平和的态度表达您的想法,并倾听他的感受。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为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