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和我结婚之前有一个已夫妻名义同居过的女人,他们有一个男孩已经九岁了,但她们因感情破裂女方跑出好几年,而且2015年10月份的时候双方叫在一起,女方坚决分开不,不愿和好,在场的还有双方父母,只是口头解决没有书面文件,我和我老公是2016年2月办的结婚证,这能构成重婚罪吗?
2024-12-30 00:1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登记前与他人有合法婚姻关系,并且该婚姻关系中有一名子女,则可能构成重婚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重婚罪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重婚罪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而与他人为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您丈夫确实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可能涉嫌重婚罪。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重婚罪。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未经配偶同意; 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造成家庭矛盾或社会影响; 损害到配偶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因此,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也需要考虑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并没有参与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