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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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支付18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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