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同居七年,现在因感情不合我提出分手,但他提出要2万分手费才答应搬出我家,他要2万的分手费的理由是从2O14年4月开始每月支付2400元的生活费至今年的5月结止,现在我跟他私下协商给5千给他让他搬家,他不答应。我准备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2021-05-22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