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方出租一块地给A方15年,A方一次性付款,但双方协议中只有我方的签名,没有A方签名。另外A方私下把土地租借给B方,未经我方同意。请问我方与A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成立吗?另外我方现在是否可以从B方把土地无偿收回。
回答数:501
对方没有签名,是不合理的,对方没经过主方同意是不可以转租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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