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雄安开发,泗庄的土地大量出售,我外祖母家的地也在其中。我外祖母家的地有五个人的,我太姥姥,外祖母,我妈妈,四姨,小姨,我外公是非农业户口,我舅舅接了我外公的班,也是一样,我大姨和二姨已经嫁人没有分地,但是两位老人已经去世了,去年土地我小姨私自把土地本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声称土地我外公去世前给了她一个人,但是没有证据,没有遗嘱,就算是有,我妈妈也没有给她,四年前已十万九千卖了一块地,她瞒了三年,去年村委会要身份证登记才露馅了,迫于各方压力给了我妈妈两万,今年又要卖了,但是她打定了注意独吞,她的理由是老人活着的时候她帮忙干活了,妈妈该怎么办?另外我妈妈除了要她自己的一份,能不能要求继承老人的。
2021-05-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