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应亲戚请托为之到银行担保,当时说担保二十万,一共六个担保人,其中三个有固定工作,三个无固定工作,到2015年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们担保金额为50万,后来了解到2014年原先20万还进去,又重新贷了50万出来,另外当时到银行签字时,银行信贷员既没给合同我们看,也没给我们讲如果贷款人还不起来会怎样,以及两年之内可以贷款50万的事,仅仅把合同最后一页需签字部分摊放面前,让签个字,走时也没给合同我们,感觉被欺骗了,该怎么办,银行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而且这家银行这样的情况很多,喝醉酒的人都让去担保,担保人不去现场,只要把字签了就行,担保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不予调查,只要凑足人数即可,我们担保人里面
2021-07-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