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7月20号几在兴业银行申请房贷贷款,9月5号过的户,9月28号打电话让存两万块,利息打折必放款,因当天没时间没去,30号去存的两万块,利息必没打折。我们也没追究。因是月底又赶上十一小长假,放款又往后推迟了,10月13号银行打电话跟我们说利率上涨了10%。现在不接受,中介又跟银行沟通,现在打电话说上涨5%。能接受就来签,能来签就无限期等着。我们当时签的合同是基本利率。现在房率上涨,他们就按上涨的给我们,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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